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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31 第04版:副刊·粮史 【字体】大 |默认 |

粮谷出荷

作者:曲雁羽 来源:粮油市场报 字数:882
    “粮谷出荷”是日本为掠夺东北粮食作物而推行的粮食收购政策,于1939年末制定,1940年实行,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。“出荷”源自日语,含义是运出或出售货物。
    作为伪满政府制定粮食作物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(价格远远低于市场销售价)强迫农户出售的一种粮食收购制度,农民“出荷”数量依据土地数量和贫瘠确定,旱田上等每垧“出荷”一石二斗至一石三斗五升,中等地八斗至一石。水田一等地每垧“出荷”九石,二等地八石,三等地七石。“粮谷出荷”政策出台的当年只完成收购数量的52%,“出荷”政策严重受挫,正如滕利贵在《伪满经济统治》一书中所述:“伪满政府预定征购500万吨的计划没有实现,只征购了260万吨。”为扭转“出荷”不利局面,伪满政府1940年公布《农产品交易场法》,允许在“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交易粮食”,严禁“个人或组织买卖粮食”,违禁者“没收粮食”,还要罚款和判刑。同时,重新修订《粮谷统制法》《特产物专管法》《米谷管理法》,主要内容为:“特产品和粮谷收购许可权归兴农部大臣;特产品和粮谷的铁路或船舶运输权归统治机关和特约购买人;油坊原料的采购权归该统制机关;对粮栈和特约收购人的监督权归伪满政府。”此措施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交易行为,但未达到预期目的,如1940年,伪满政府分派“出荷”量630万吨,实际完成600万吨,完成分派任务的95%。
    为全面完成“出荷”量,伪满政府又通过出台奖励金制度及先钱制度,向按时“出荷”农户发放奖励金及先行付款再收粮的契约制度,来刺激农户及时足量“出荷”。
    同时,组建“出荷工作班”“取缔班”“情报班”“配合班”“宣传班”“青年特别工作班”及“少年特别工作班”等,强行农民“出荷”,发现私自买卖粮食和瞒产不报,轻者没收粮食,重者法办。
    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,日本政府制定了《决战搜荷方案》,以“决战下绝对需要之数量”强行缴纳粮食,各地粮食出荷率占当地粮食年度产量的一半以上。大量的粮食“出荷”,给吉林省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,当时省城吉林市街路“商业萧条,人影稀少”,郊外残垣断壁哀鸿遍野,凄楚场景随处可见。
    作者单位:吉林市粮食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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