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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3-29 第02版:视野 【字体】大 |默认 |

工业盐当食盐卖一粮油店老板被判刑

作者:贺辉 来源:粮油市场报 字数:251
    本报讯 (贺辉)为非法谋利,在明知工业盐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向食品加工户销售,近日,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对周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进行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周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其妻崔某被判缓刑。
    办案过程中,公安机关查扣了涉案含有亚硝酸盐的非碘盐共计150公斤,并查实:被告人周某、崔某夫妻在共同经营粮油副食店期间,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先后4次从非法途径购入无商标盐共计8.5吨。二人在明知食用这种盐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,仍向周边食品加工业户销售,非法获利3757元。
 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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