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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2-10 第07版:理论与观察 【字体】大 |默认 |

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精准扶贫战略的三点建议

作者:张俊杰 来源:粮油市场报 字数:1188
   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:“区域发展必须围绕精准扶贫发力。”地理标志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,在促进农民增收、农业增效以及推进精准扶贫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。
    近年来,各地质监、工商、农牧等部门把发展县域经济和开展精准脱贫结合起来,在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上聚焦发力,为发展区域特色经济、提升地方和产品的知名度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但在地标产品的培育和后续保护、利用等工作中,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。
    一是宣传力度滞后,知晓面不广,导致个别地区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对地标产品缺乏认识,群众更是不了解地标产品的概念和长远意义。
    二是地标价值挖掘不深入,缺乏地标产品保护人才,导致一些地区地标保护产品无法发挥其核心价值,构成对优质资源造成极大浪费的事实。
    三是申报管理部门不统一。目前可以受理地标产品保护的部门有质监、工商、农牧3个部门,其中质监部门可以申报农产品、加工品的地理标志保护,工商部门以农产品为主,农牧部门专门受理初级农产品的申报保护,分别经过质检总局、工商总局和农业部获批后命名为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”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”和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”,批准使用不同的地标产品标志。3个地标产品的申请部门(人)也不一样,质监部门的地标产品是以政府的名义申报,工商部门的以行业协会的名义申报,农业部门的申请人是农民合作社、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和事业法人,并由政府授权。这种多个部门分头设立、标    志种类繁多的问题,对地标产品的社会认知度和采信度造成了不利影响,致使地标产品的权威性大打折扣。
    对此,笔者建议:第一,不断完善政策配套措施,积极推进“多证合一”制度改革。整合质检、工商、农业3个部门的地标产品,并推动政府在规划上、政策上给予倾斜,增强地理标志的权威性,促进地标产品培育、申报、保护、利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
    第二,引导市场主体树立“地标就是市场,地标就是效益”的观念,提高农村整体地标意识。一方面,各地要组织开展地标产品资源普查工作,摸清家底,建立申报项目储备库,有重点、有步骤地开展工作,挖掘一批、培育一批、申报一批。另一方面,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推介作用。特别是宣传成功运作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农业增收等范例,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。
    第三,结合当地资源优势,继续推广“商标+公司(合作社、协会)+农户”的生产经营模式,认真筛选确立一批产业化强、有地方特色、附加值高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;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各地的优势,用好各级地理标志提供的优惠措施;指导有关主体就出口量大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、农产品申请商标境外注册。同时,结合“双打”工作重点,继续推动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、知名品牌专卖店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;鼓励重点出口品牌企业加强在海关的商标备案;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,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地标服务。
    作者单位:湖北省老河口市工商局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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